南方的天气,有着温和的雨,温和的太阳光。
常光宗出生在这样的农村,小学、初中都有着优异的成绩。步入高中,带着一份孩子气的他,选择了沉默,在县城里,他觉得什么都比不上别人。
学习是他学习的唯一目的和动力,但成绩一直不怎么样。他人缘不错,坐在班上的第一排,而他右手边是一个垃圾箩筐,早上总有人叫他放垃圾,上午、下午总有人叫他接着扔来的瓶甁灌灌,他总是放在另一个地方,因为这样的瓶子是一毛钱一个。
同学们又是捉弄他,总是将好几个瓶子一起扔过来,让他应接不暇。他总是报之以微笑,说是为班级做贡献。
常光宗喜欢打篮球,个子不是很高,但有一股冲劲。打起来特别有精神,也能够带动大家的积极性。
虽然小学是校队的主力,但那时根本就没受过特别的训练,连有些规则都不是很懂,技术也就不用说。但是总能够在关键时刻将比分反超,同学们美名其为“拼命三郎”。
打完篮球回到教室,每次都是大汗淋漓,坐在座位上半小时不能平静。
当有人叫他时,他总是条件反射伸出双手,准备接瓶子。常光宗接瓶子像接球一样熟稔。当他转身投向专门盛瓶子的角落时,看见那里放着一个箱子,标明是盛装可回收垃圾的。
那字端庄,清秀,美观。常光宗知道是婉如写的。
他认识她的字,目光投向婉如,报之以微笑。当时婉如也正瞧向这里,同时会心的笑了。
常光宗认为这是他幸福的一刻,他会铭记这一片笑靥。
这个“垃圾回收站”效果果然非凡,大家主动的投向这里,不再麻烦常光宗了。他看着这样的效果,心里欢喜非常。
辰辰地带,雨水非常丰富。朦胧雨季,让人心神一爽。清爽的空气混合凉凉的水汽扑面而来,总叫人心旷神怡,流连其中。
常光宗从小放牛,这样的阴雨天气,总叫他欢喜非常,不用打伞,能直接沐浴山林的感觉。有时戴个斗笠,有时披件蓑衣,当雨大一点的时候,总爱奔跑在草地上,一双旧旧的凉鞋任由雨露洗涤,感觉冰凉冰凉的。
他总是回忆过去,而现实却已经上高中了,已经十六岁了,虽然稚气犹存,但回家的机会已经很少了。爷爷家的牛一夜间被偷了,那头老母牛的年龄比他还大,它温和,放牛时,不用牵着它鼻子走。
牛被偷了,常光宗伤感了一段时间。他很坚强,从不忍着性子。想着那头母牛陪着他长大,只要一靠近它时,它会舔你的脚。
常光宗不愿回忆过去,现在的任务是学习。
烟雨朦胧的时候,他带上一把伞,静静的走在校外的河流旁,他的头上已布满雨露,他总喜欢这个时候来到这里沿着河道走着。
同学们问他为什么经常去那里,说那里草又高又密,一下子就将裤腿沾湿了。他说:“习惯了这种感觉,喜欢这种滋味。”
一次上语文作文课,语文老师推荐了婉如的《走在河边的朋友》。常光宗又一次将目光聚焦在她身上,她没有看他。
常光宗读了她那篇文章。
“这位来自农村的男孩,沿着河道走着,延续着他自己的梦想,这是一种与都市风格不同的思想,始终保持着那份朴素,在城市里奋斗着。”
……
以后的每天,他独坐在教室,想象着那位“朋友”。朦胧里,化身为自己在那河边追逐着梦想,而那梦却又那么模糊,彷徨间,他寻找到一线光明,婉如伫立眼前,浅浅的笑着,那么灿烂,看着自己,当他回报以微笑时,婉如却消失不见。
醒来,一切依旧。
日子延续着,灵感赐予他艺术天性,激活他画画细胞。他决定投身艺术,投身到那一段描述。
从那以后,常光宗的成绩直降。他将他所有的精力用来描述每一分灵感。学习他已不再重视。
这对生活在农村里的大人来说,他已经堕落了,他已经没有考大学的希望。在那里,考大学是唯一出路。
他父母开始到城里打工,务农的工钱已养不起他那一门兴趣。艺术学校他进不了,支付不起,他只有买好几本绘画书籍,自学是他通往艺术的唯一途径。
常光宗还在这所重点高中过着日子,但成绩已经是倒数了。数学课在画画,英语、物理、化学他都不辍笔耕。唯一的语文课,他听得专心致志,他说是练一种意境,一种内涵。
婉如的文笔很好,总能得到语文老师的褒奖,而常光宗则将她的作文一篇一篇的看了。
他还时不时的还提到那个河边的朋友:
“他奋斗了两年,青春给了他叛逆。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他开始停止到河边走了,为了进入那种荣耀,他远离了河道,远离了辰辰烟雨,也远离了家人的那份期待。”
……
是啊,好久没有去河边走了。
下午,他翘了数学课,来到那一段河流。他踩出的小道已有些被青翠覆盖。
常光宗脱掉凉鞋,光着脚走在那一条隐约的小道上。三个月没来了,高一快结束了。
他取出画笔、画架,坐在这里。不管日落余晖,夕阳入林,时光流淌在他的画笔的一点一提间。
黑暗中,旁边的教学楼灯火通明,他独自守着黑暗,仍继续着那一幅灵感——《走在河边的朋友》。
清晨,从画架上醒来,自然感冒了,他的画达到了他的涵义。草草买了些感冒药,他回到教室,同学们都关注着他。表情木木的他斜瞥了一下婉如,直径走往他的座位。
他心里清楚,从婉如的眼神中,他看出了她的失望。
高一最后两个星期,他还是如行尸走肉般游走在校里校外,寻找他自以为是的灵感。
又是一节语文作文课,婉如写了一篇《眼神》。
“从他的眼里,我看到的不是他的颓废,不是堕落,只是一股桀骜,一股信念。他选择了他的梦,如果坚定地话,他会实现自己的梦。”
“我相信眼神从不会骗人,那是人最难伪装的地方。”
…….
常光宗苦思良久,自己的艺术梦想会否正确。
文理分班了。常光宗报了文科,因为他知道婉如文科知识很好,应该会读文科。
暑假,他回到农村。
爷爷又买了一头牛,常光宗走近它时,却让这头牛惊怕不已。
常光宗决定先放弃画画,那只是一种爱好,它照亮不了自己的前途。
回到学校,他决定努力学习,可发现婉如填了理科。
他们很难得见上一面。
天道酬勤,自常光宗努力学习后,成绩马上回升,照当时的考试情形,他已经可以上二本了。就这样,一年又过了,他已经很久没看见婉如,光荣榜上她的名字越排越后。
高二下学期将结束时,学校组织了一次文艺比赛,书法、绘画、作文都将选出优秀作品进行展出。常光宗决定将自己那幅《走在河边的朋友》展上去,三个星期后,学校将获奖作品展示出来,自然有他的,赫然也有婉如的作文。
常光宗读完她那篇《选择》后,他决定去找他,心里一直嘀咕着她的作文:
“我们都面临选择,形势不同,我们徘徊在这条分岔路。当知道我们的选择都错误时,我们都不能改变什么。”
“他做出了选择,又一次走出了梦境,那个走在河边的朋友将做出什么选择呢?”
….
常光宗来到她那个班,一打听,婉如已经在两个星期前转校了。
她走了,常光宗仍在为高考奋斗。
弹指一挥,时光又是一年。考好的欢喜,考坏的哀愁,哀愁过后准备着复读。常光宗上了重本,但不是很好的那种。
暑假三个月,他从抽屉拿出密封两年的画笔,他扔掉了那幅《走在河边的朋友》,婉如的离去,那个走在河边的朋友也随她而去。
屋檐前,常光宗竖着画架,一直描绘着那位称做朋友的人,雨在他眼前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