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夏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号lxsrmjcy)
检察官提醒
网恋有风险,见面需谨慎!
案情回放
2015年9月,受害人张某通过网络游戏“劲舞团”认识了李某,随后2人互加为微信好友,聊天中相互产生了好感,发展成了“网恋”关系。10月13日,李某专程从陕西来临夏市见张某,见面后在本市一宾馆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李某用手机对张某拍摄了裸照。12月7日,李某向张某发短信要求张某与丈夫离婚,张某表示不同意后,李某提出要张某赔偿2万元作为精神补偿费,否则将其裸照发给其丈夫和亲属,张贴到张某所在的村子,还要发布到网上。张某考虑再三,于12月10日向临夏市公安局报案。
近日,临夏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示:
网络世界,鱼龙混杂。有些人会带上各种“假面具”,在网上进行诈骗。近几年,因网恋开房被骗色、骗财,甚至丢掉性命的案例不胜枚举,都是因被害人缺乏自我保护和有效防范意识,给一些犯罪分子“有机可趁”。
检察官提示:
网络只是相识的方式,最终能不能修成正果,还需要生活的磨合。所以,对网恋应该正确对待,不能盲目随从,更不能有侥幸心理,特别是在单独约见时,更要提高防范意识,对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考量,在有可靠的自我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才能安心“赴约”。
临夏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