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就分手了,就不要在相互伤害了。你像她要回曾经你所送的礼物的同时,有没有想到她把她曾经的青春给了你。她的青春用你的那些礼物弥补回来吗?
爱情是不能用金钱所衡量的,如果你心疼曾经送她的礼物,当初你为什么还要送他礼物呢?礼物是你曾经爱过她的一种表现方式,如果她把你曾经送她的礼物收藏或者保存,当做一种纪念品,也算是她曾经爱过你!
记得前几天看过这样一篇新闻,一女子的前男友前男友冲进出租屋找该女子的现男友索要分手转让费。理由是该女子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是同居,女子吃住都是花的他的,总额10万多,现在他和女子分手了,认为她现男友要给他女友转让费!
说句实话,我真的感觉这个男的脑袋被驴踢了。你曾经的爱情是能用这10万块钱来衡量的吗?你曾经爱的人是物品吗?能要转让费吗?她为你付出身体的时候她想到过要收你的费用吗?现在分手了你却要收回你曾经给她花费的费用。
爱情不是用来买卖的,更不是用来交易的,没有女生会为了你那一点礼物而去出卖自己的身体和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