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饭局我有事没去,后来听说有位男生喝了很多的酒,哭得稀里哗啦,一边哭还一边喊着前任的名字。
摇摇晃晃,逢人就说他的女友很喜欢吃番茄味的薯片,喝芒果味的脉动,爱吃辣却总是担心上火,喜欢吃肉却一直嚷嚷着减肥,遇到打雷还会吵着闹着让他抱着入睡…
最后他说很想打个电话问问,她最近过的好吗?
其实:
我们有很多方法记住一个人,却无法选择如何忘记。
因为你和那个人之间有过太多的回忆,不仅仅是看过一部电影或是吃过一顿饭。她可能早已渗透到你的生活里,和你谈论过三角函数,也与你争论过某位绿茶。
于是,只要一个熟悉的名字,你便会立刻想起她的样子,想起你们一起去过的地方,一起做过的事情。甚至还会想起她喜欢吃什么零食,喜欢穿什么衣服,喜欢哪一款香水…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漏不掉的任何细节。
当然,你也可以试图让自己变成更加优秀的人,看书、健身、赚钱或旅行。听上去是不是画风突变,积极、阳光,像极了那些烂俗的鸡汤文?
但是我必须坦白的告诉你:
其实书里的情节更容易让你代入曾经的往事;
跑完步后的喘息依然无法阻止你继续想他;
而在陌生的城市里,你也只会泪眼婆娑,辗转难眠;
……….
讲真:
如果你想忘记一个人,从来不需要任何行动或决心。
你越是刻意,越是难忘记;越是声嘶力竭、拼尽全力,越是梦寐不忘、镂心刻骨。你要做的,也只是呼吸,正常的呼吸就够了。继续按部就班的生活,继续一日三餐的习惯,不必刻意,也不用稍加粉饰。
至于剩下的事情,就让时间帮你解决吧。
你总会习惯突然滞足后的嚎啕大哭;习惯恢复平静后的偶然提及;习惯生活再也没有他的“早安”和“晚餐”
晚安,小宝贝~
越是张扬的忘记,越忘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