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吧?这样的恋爱套路你们都还信了?

利用网络实施恋爱诈骗这一伎俩虽然已显老旧,但仍有不少青年男女中招。今天,检察官就再次为大家揭示一下这些“江湖套路”。

案例一:

2019年8月,犯罪嫌疑人马某通过网络游戏,认识了被害人霍某某。随后,马某冒用他人身份,和霍某某确立了恋爱关系。“恋爱”后,自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马某编造各种理由向霍某某借钱共计2.3万余元,后将霍某某微信拉黑。

案例二:

2018年12月,被害人孙某某在微信上认识了犯罪嫌疑人曾某某。随后,两人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此后,曾某某多次使用孙某某的手机在网上贷款共计10万余元,并将所贷钱款全部转入自己的账户,用于挥霍。

案例三:

2017年5月,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分别以给朱某某、纪某某、张某等人介绍对象为由,通过微信聊天、虚构介绍事实、一人分饰多个角色等手段,从被害人手中共骗取11万余元。

案例四:

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朱某某一人分饰多个角色,骗取被害人何某某及其父亲、张某某、王某及其父亲现金约23万余元。

★ 检察官提醒 ★

网络有风险,网恋需谨慎!

图谋不轨的人用虚假的名字、虚假的身份来接近寻求真爱的男女青年,网络上的虚幻美景,在现实中可能是骗局大坑。

大家若不仔细分辨,打了水漂的可能不仅仅是一片真情,还有数不尽的钱财与时间。​​​​

来源:周至县人民检察院